当前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该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反垄断局具体职责包括:
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由商务部负责。
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
由国家发改委负责。
非价格垄断协议、非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
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建议涉及反垄断相关事务的企业和个人,应咨询或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及其授权的省级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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