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24年全省节水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省全年节水量达10亿立方米,相当于10个大型水库的水量。

2024年
全省用水总量为160.5亿立方米
会上通报,2024年,全省用水总量为160.5亿立方米,满足小于177亿立方米的国家规定要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要求。
全省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等制度。全年对涉及用水的24个规划及379个建设项目开展了审查,对超管控指标、不符合节水标准要求的1个建设项目和3个化工园区不予通过审查。动态更新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用水的500余家单位实施了累进加价,加收费用2000余万元。
此外,全省累计完成了121家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9家企业成为全国水效领跑者,2家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实施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改造行动。全年共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259公里。云南农业水价改革经验作为“教科书”向全国推广。
同时,全年共落地“取水贷”47单、授信8.70亿元,落地“节水贷”9单、授信845万元。全年实现水权交易859单,交易数量居全国前列。93个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年实施合同节水项目45个,投资额达16亿元,居全国第一。启动实施4个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3个城市再生水利用试点、1个国家级水预算试点,昆明市再生水利用试点被水利部评为“优秀”,昆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节水型城市。
截至2024年底
全省城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527平方公里
会上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供水管网新建改造4000公里以上,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3%左右,呈逐年下降趋势。全省累计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4个(昆明市、安宁市、玉溪市、丽江市)、省级节水型单位208家、省级节水型小区169家、省级节水型企业120家、节水型高校50座。
红塔区、楚雄市成功申报成为国家漏损率试点城市,实施漏损治理项目6.22亿元、完成管网改造93.85公里,采取夜间小流量分析、分区计量等措施,楚雄市漏损率由28.42%降至8.8%,红塔区漏损率降至8.24%。
昆明市成功申报成为国家再生水试点城市,统筹推进再生水试点项目开工建设,目前昆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24年,全省新开工建设再生水项目10个,涉及城市污水、雨水资源化利用,城市再生水日生产能力77.8万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2022年5月,昆明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由33%提高至47%。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引领,指导全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省城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527平方公里,占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1%,建成的海绵城市提高了城区雨水资源化综合利用。
截至2024年底
全省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43万亩
“十四五”以来,全省已累计有121户工业企业完成节水能力提升建设。其中,钢铁、纺织、造纸、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37户,重点高原湖泊流域企业92户。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创新,促进水效对标达标。
目前,全省已累计引导创建9家国家级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有3家铝冶炼企业成为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2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4家企业成功创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显示,近年来云南省工业用水总量稳步下降:从2020年的5.863亿立方米下降至2023年的5.16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量比重从6.03%下降至5.0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20年的30立方米,降至2023年18立方米,降幅达40%。
2019年以来,云南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43万亩。其中,2024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万亩。这些措施显著提升了农业用水效率,有力支撑了农业生产需求。
2024年,云南省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5.94万亩,累计实施改革并完成验收面积3109万亩,覆盖全省2023年耕地灌溉面积3054万亩,实现改革面积全覆盖,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此外,云南省在玉米、马铃薯、烟草、蔬菜、花卉、水果、甘蔗等作物上开展地面覆盖节水技术近2000万亩,在蔬菜、水果、冬马铃薯、鲜食玉米、花卉等作物上开展高效节水技术近700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500万亩,同时各地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开展集雨补灌、覆盖保墒、应用抗旱抗逆剂、保水剂等节水农业技术措施,推动节水农业的发展。
2025年
全省共有43家工业企业可享受水资源税减征优惠
目前,云南省制定并实施了工业用水水资源税优惠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免征非常规水资源的水资源税、“节水贷”融资优惠、“取水贷”融资服务等六个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节约用水。
按照《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实施办法》和《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经核定,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布了《云南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全省共有43家工业企业,2025年可以享受水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二十的优惠。
近年来,云南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每年通过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000-7500万元,筹措省级财政资金3000-7500万元,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等农业用水主体,在定额内节约用水的给予奖励,对水价不能覆盖用水成本的给予适当补贴,以此来提高用水主体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在城市供水中,云南省已普遍实行了阶梯水价政策,也就是:每个家庭每月用水量超过规定基数后,超出的水量实行累进加价,可促进家庭节约用水。鼓励取用水单位优先使用再生水、蓄积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免征使用非常规水资源部分的水资源税。同时,利用非常规水资源量不纳入用水总量管控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凡是在云南省范围开展节水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服务、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合同节水管理、节水技术研发、节水产品制造等节水领域业务的,银行优先保障信贷资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同时,已经在云南省开展涉水建设服务的纳税人,在办理贷款时,可将取水权也就是《取水许可证》收益,经评估确认后,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有效解决纳税人贷款质押资产不足的问题。
2025年
力争年内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达标率达80%以上
2025年,云南将持续推进9件大型灌区和5件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持续推进“百县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工业用水定额对标行动,加强排污监管,力争年内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达标率达80%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大公共管网漏损改造力度,确保2025年全省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此外,发挥好省级节水科技创新中心作用。聚焦重点行业、薄弱环节,加强节水政策研究、节水技术装备研发、节水服务模式探索,推出一批科研成果并落地应用。加大节水招商力度,争取年内创建一个节水产业园区。大力推广“节水贷”“取水贷”融资模式,完成32单以上“节水贷”“取水贷”。
同时,推广农业水价改革经验,推进工业、生活用水水价改革,全年完成水权交易1000单以上,实现交易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推广合同节水模式。确保年内完成16个以上合同节水项目。做好相关试点工作。抓好澄江市国家级水预算试点、3个城市再生水试点等工作,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云南试点经验。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张小燕
编辑:姜蕾
审核:王海涛
二审: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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