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长春市商务局网站发布《关于拟认定为第二批“长春老字号”企业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拟认定为第二批
“长春老字号”企业的公示
按照《商务部等 8 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电视广播和旅游局共同开展首批“长春老字号”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 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老字号专家集中评审。初步确定:吉林省宇泰金银珠宝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符合“长春老字号”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请将意见材料日前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反馈市商务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被认定为“长春老字号”。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5日-4月28日
联系方式 :0431— 82710138
邮箱 :3142047046@qq.com
通信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 1788 号
附件:拟认定第二批“长春老字号”企业名单
长春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拟认定第二批“长春老字号”企业名单

◆来源:长春市商务局
编辑:孙懿辞
初审:林潼
复审:梁爽
终审: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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