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三起涉企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中的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昌盛开发公司(化名)与张华(化名),姚安(化名)签订借款合同,与刘毅(化名)签订劳务合同,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张华等三人分别提起诉讼。西乡法院依法作出该公司向三人支付欠款的判决,但该公司期限届满仍未履行,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下定攻坚决心,积极寻求破解之道。充分了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昌盛公司因经营危机无力以现有资金流一次性偿还欠款的情况,同时也让被执行人体谅申请执行人一直未能收回欠款的焦虑心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由昌盛公司将其名下三套房产抵偿三案相应债务,后在法院协助下,双方顺利完成房屋交付,三起债务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西乡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运用善意文明执行手段,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侯宜均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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