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产假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以及产后83天。
奖励延长产假:
山西省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因此,山西省的产假总天数为98天(国家规定产假)加上60天(奖励延长产假),即158天。
其他假期:
山西省还规定,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流产假期:
女职工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山西省的产假政策较为宽松,旨在保障母婴健康和家庭和谐,鼓励生育。建议有意向生育的员工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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