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应在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可以是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里的公安窗口。对于异地办理护照,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在就业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有效的居住证。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办理护照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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