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上海等地要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这是商品房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的重要依据。
《住宅使用说明书》和 《住宅质量保证书》:
这两份文件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必须提供的,业主在收房时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出示,以确保房屋质量和使用安全。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证明开发商有权使用该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证明工程已获得施工许可。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证明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 保证房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证明房屋已经通过质量监督机构的核验。 证明整个开发项目已经通过综合验收。 证明房屋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作为房屋交付的正式文件。 此外,根据地方政策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 《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交接书:
业主和家庭成员的照片(用于办理相关证件)。
监护证明(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
建议购房者在交房时仔细检查开发商提供的所有文件,确保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完备的文件,应及时向开发商或相关部门提出,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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