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允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要约:
这是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先合同义务:
在合同缔约过程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前来订约方的人身、财产、交易安全所应尽到的义务。
要约邀请:
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等。
这些类型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可参见第四百七十一条至第四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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