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军人进行登记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般步骤:
确定登记机构:
已故军人或其家属应根据已故军人的户籍地,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退伍证
身份证
户口簿
立功受奖证书(如果有)
一寸免冠照片1张
死亡证明材料,如病故军人证明书
提交申请:
在规定的时间内(如2019年9月5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
信息录入:
登记后的信息将被录入全国统一建立的退役军人大数据管理系统,为将来的优抚优待提供依据。
注意事项:
逾期不申报登记继续领取国家补助的,视为非法领取,已领取的需主动说明并及时缴回。
请根据您所在地最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社区居委会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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