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吸收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新设合并: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其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控股合并:
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投票表决权股份,成为另一家公司的股东,来进行合并,合并后两家公司变成子母公司关系。
合并时,合并各方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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