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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重大疾病新增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范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8:01:00    

转自:安徽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陶妍妍)为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方便群众省内就医,4月1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扩大“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保障范围最新政策,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增病种,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2022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试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截至2024年底,累计惠及1800人次,减轻肾衰竭、肝衰竭、主动脉夹层等大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2.03亿元。近日,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在第一批试点的7个病种基础上,又将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组重大疾病新增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范围。患有法洛[法乐]四联症、多发性骨髓瘤、难治性心力衰竭等重疾的参保患者,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行法乐氏四联症根治术、骨髓移植、心脏移植术等治疗时,不区分本地异地,医保报销均执行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即不提高住院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为保障医疗安全,安徽省医保局首批将具备收治能力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6家省属大医院纳入试点病种定点治疗医疗机构范围。

结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定位及诊疗能力,在组织申报基础上,将具备条件的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等7家项目医院分病种新增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发展。参保患者可根据自身疾病情况,就近就便选择就医。

安徽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群众罹患“省内大病无异地”10个试点病种疾病,在试点的13家医疗机构就医,不受办理医保转诊转院手续限制,在出院时可直接享受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待遇,即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个人承担费用,无需跑腿垫资。

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省医保局要求试点医疗机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辟就诊绿色通道,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与医保目录外费用,确保把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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