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州高院】;
2025年4月10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修文县委原书记管庆良受贿一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4年,被告人管庆良利用担任大方县委组织部部长,原黔西县常务副县长,修文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80余万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管庆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管庆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管庆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黔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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