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员失踪多久可以报死亡的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意外事件: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如果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并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战争期间:
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失踪期间适用四年的规定。
公告期: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综上所述,人员失踪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在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则适用四年的规定,并且公告期间也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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