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则,并涉及外国直接投资。GATS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最惠国待遇原则:
GATS第2条第1款规定,成员国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优惠待遇,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国民待遇原则:
要求成员国给予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
逐步自由化:
旨在通过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方式扩大服务贸易,并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发展。
市场准入:
成员国承诺在特定服务部门向外国服务提供者开放市场,提供一定程度的准入机会。
具体承诺清单:
各国提交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清单,列明了在哪些服务领域适用最惠国待遇豁免。
GATS协议由三大部分组成:
协定正文:包含普遍适用的原则和义务。
附件:处理具体服务贸易部门所适用的规则。
各国的具体承诺:提供市场准入机会。
GATS协议于1995年1月生效,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重要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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