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旅客携带的化妆品有以下限制:
总价值限制:
化妆品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总重量限制:
化妆品总量不超过1.5升或净重不超过1.5千克。
单瓶或单盒限制:
每种化妆品单瓶或单盒净重不超过0.5千克或净容量不超过0.5升。
液体化妆品包装:
液体、凝胶、喷雾类化妆品需放在透明的塑料袋中,每个塑料袋容积不超过1升,并在安检时单独取出进行检查。
建议您在携带化妆品时,务必查看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规定,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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