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即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它包括人们对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
具体而言,法治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法律至上:
认为宪法和法律是最高准则,所有人和机构都必须遵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对所有人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无论其职位高低或身份不同。
权利义务相统一:
人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守法用法意识与行为:
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
生命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重视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这些观念是公民对法治认识、崇尚和遵循的思想理念与价值取向,其实质是宪法法律至上和依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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