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产假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额外的奖励假30天。如果符合晚婚条件,还将拥有128天的产假,这12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30天奖励假。
具体来说,北京产假的相关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奖励产假:
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奖励假30天。
因此,北京女职工的产假为158天,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则为128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为98天,而北京市政府在此基础上又额外补贴了30天,因此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为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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