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哪些事实不需举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49:56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事实通常不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证明:

自然规律及定理:

例如,太阳东升西落、一年有二十四节气、勾股定律等,这些是经过科学验证的客观真理。

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特定社会环境和知识经验范围内,被大多数人知晓的事实,如人的基本生理特征、节日习俗等。

法律推定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或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以推导出的事实。

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的事实:

已经被法院裁判或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

已经被公证机关有效公证的事实。

其他特定情形下的事实:

例如,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对某些决定负有举证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经营者对商品瑕疵负有举证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证事实的适用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则不适用免证规定。此外,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存在免证事实,如果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等,也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

相关文章:

毁约金通常收多少01-19

仲裁多少天能开庭01-18

违反交规多久时间不交01-18

上诉状多久答复01-18

法院起诉多久能立案01-18

法院起诉立案要多久01-18

诉讼书提交以后多久01-18

开庭后要多久调解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