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合并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社保卡、医保卡
养老保险手册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如适用)
离职证明(如适用)
开具证明
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
携带上述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等待审核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合并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和相关信息后,办结合并手续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关注合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差异和缴费年限的累计问题
合并后,个人可以在新的参保地继续缴纳社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建议您在办理社保合并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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