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在中国享有以下主要权益:
生存权利
健康权:确保留守儿童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福利权: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政府提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发展权利
受教育权:政府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并设立“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活费。
游戏权:保障留守儿童有参与游戏和其他活动的权利,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
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未成年人10项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四项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
医疗保障
资助参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获得全额补贴。
医疗救助政策: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教育资源
强化教育资源供给:确保留守儿童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并在入学、升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关爱服务体系
基层队伍建设:配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其他支持
心理和法律支持: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
这些权益旨在确保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障这些权益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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