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具体来说,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这些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也明确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结合上述信息,湖南教师的产假天数为158天,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并且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相关文章:
首次突破270公斤!湖南油菜亩产创新高05-10
深圳空气质量全国第十 多项指标优于均值05-09
“五一”假期深圳铁路加开夜间高铁,这些方向尚有余票!04-28
湖南中小企业展现蓬勃活力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04-27
又一重大项目落位长春04-21
下班早点回家!暴雨冰雹大风抵达湖南!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