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还明确指出,只要员工入职一天,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缴纳。
因此,员工在入职后的30天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会被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确保在员工入职后的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以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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